2013年7月27日 星期六

網吧“零點斷網”無一執行 法規為何成一紙空文?

  為了加強對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管理,self storage國務院2002年頒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明確指出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于8時至24時。然而,記者近日暗訪調查重慶部分網吧發現,"零點斷網"法規淪為一紙空文,網吧幾乎無一實行"零點斷網"。  零點無一歇業 網吧客源火暴  近一個月來,記者在重慶市走訪多家網吧發現,沒有一家網吧在零點之後關門歇業。  日前,記者在凌晨1時多來到江北區觀音橋商圈聖光之城網絡會所,這裡客源爆滿。網吧老闆說,觀音橋商圈人氣旺,網吧的生意也水漲船高。"比起周圍商場里的那些水吧、清吧,我們網吧的收費更親民,3元錢就能在這兒坐1個小時,自然來的人就多嘛。我們這邊晚上的生意尤其好,21時過後基本都沒位置。晚上還可以提供方便麵等夜宵,所以通宵的人也很多。"  同樣在觀音橋商圈的迅雷網吧,零點過後幾乎座無虛席。網吧工作人員介紹,通宵從零點開始計算,到早上8時,費用按座位是10元——14元,"我們生意好得很,這個位置來上網的人多得很,要通宵就早買斷。"  由於周邊學校�多,沙坪壩區三峽廣場附近的諾丁網絡會所總有很多學生。網吧老闆介紹,七八月正值學生放假,來上網的人也比平時多一半以上,很多都是學生結伴來上網。黃文沖是重慶市某高校大二學生,剛剛期末考試完,就約了同學一行六人在此玩通宵。"同學出來不是唱歌就是吃飯,花錢都不少,一起來網吧玩遊戲多便宜。通宵上網肯定對身體不好,不過我們都是成年人了,放假了放鬆一下也沒問題。"  10年難以"零點斷網" 利益各方做空法規  據瞭解,《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每日營業時間限于8時至24時。實際上,上網者、網吧經營者與網絡運營商出于各自利益,都不願意實行這一條例。上網者有零點之後上網的需求;網吧經營者不願捨棄零點後賺錢的黃金時段;網絡運營商按月收費,以技術無法實現為由拒絕斷網。  陳威是一名製造業企業的工人,業餘時間喜歡玩網游。"我是農村人,工資也不高,工作挺辛苦,能放鬆的就是到網吧玩遊戲,也只有這個我能消費得起。"同行的同事錢舟說,愛看電影,但動輒五六十元1張的電影院進不起,到網吧通宵才10來元,能看五六部電影。"要是'零點斷網',我們就沒迷你倉方可以放鬆和娛樂了。"他們說。  接受記者採訪的網吧經營業主都表示,零點以後是網吧的黃金時段,"既然沒人斷網,也沒人管,又有人要來上網,我們總不能關門趕走人家吧。"部分網吧經營業主還表示不知道"零點斷網"相關規定。  網絡運營商是實現"零點斷網"的關鍵。記者以網吧經營者的身份向重慶地區電信、網通(屬聯通)兩大運營商進行了咨詢。記者詢問是否會"零點斷網"時,電信的客服代表表示,沒有"零點斷網","充分保障網吧經營者的利益"。網通客服人員也表示,網絡收費按帶寬不同按月收取,不存在"零點斷網"。  重慶市曾計劃將"零點斷網"寫入地方法規並強制推行,但最終沒有變成現實。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網絡運營商說技術手段實現不了斷網,最終人大也沒將"零點斷網"寫入法規,"技術手段能不能實現應該很好判定吧,沒能入法當然另有原因。"  法規還需操作細則 專家建議結合實際  重慶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楊穎嘉曾經主持過重慶市對"零點斷網"問題的徵求意見,但這一內容最終沒有寫進修改的《重慶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他告訴記者,從未成年人保護的角度來說,加上這個內容肯定是好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確實存在一些問題。  楊穎嘉表示,從法規自身來說,國務院規定中對零點後不能經營的理解存在歧義,是經營業主必須自覺停業還是網絡運營商必須在"零點斷網"?尤其是對網絡運營商"零點斷網"沒有明確要求,也就不可能強制要求運營商配合;從政府層面來說,各個部門之間認識不統一,婦聯和文化執法部門等就希望"零點斷網"入法,但運營商所屬的經濟管理部門就不願意,相互之間難以協調;從現實層面來說,零點以後上網的市場需求客觀存在,如果簡單地執行禁令,也可能引發普通消費者和群�的不滿。  根據國務院《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如果網吧在規定時間以外營業的,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可以並處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然而,基層文化執法隊員表示,"總不能處罰所有的網吧"。該規定不僅難以執行,還會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查處只是治標不治本,關鍵是制度和法規設計上要有操作性和執行力度,不能簡單禁止,要在充分調研分析的基礎上。(新華社記者張琴 趙宇航)文件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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