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4日 星期三

建好的公用停車場被挪作他用 位於省城東湖區贛橋南路多部門均稱不歸自己管

本報訊記者張凱報道:2010年,新蒲崗迷你倉南昌市為進一步改善城市交通環境、緩解停車難,在全市新建13處(含恢複1處)公用停車場。但近日有讀者向本報反映,已于當年完工的東湖區贛橋南路停車場,現已被挪作他用。7月24日,記者調查得知,該停車場已經變為汽車養護中心、大排檔等場所。與此同時,多個部門均表示停車場挪作他用一事,不歸自己負責。為了收回投資停車場挪作他用7月24日,在知情者的指引下,記者來到贛橋南路看到,在該路靠近青山路的路口北側,一個面積近千平方米的場地被圍牆圍住,場地內開設了一家汽車養護中心,一家大排檔及廢品回收站。"這裡就是那個停車場,現在已經變成了其他場所。"該知情人士表示,該停車場2010年就已建好,但一直沒有投入使用。記者從東湖區城建局獲悉,該停車場系賢士湖管理處七里村建造。賢士湖管理處相關負責人表示,贛橋南路停車場用地在2010年申報之前就已經承包給了匯鑫酒店,經營具體用途未作概定。因當時東湖區根據南昌市的要求,要建設兩個社會停車場。其中贛橋南路地塊區里有關部門要求七里村作為停車場mini storage上申報,先由村里投資建設,建好後市城管委驗收根據停車位撥款5000元/個車位。於是七里村與匯鑫酒店協商,要求將該地改為停車場,由匯鑫酒店先投資建設,待城管委撥款後再給匯鑫酒店。因為該停車場建設共投資了幾十萬元,但後來有關部門一直未落實撥款政策。匯鑫酒店為了收回投資,於是將停車場改為其他經營。多部門均稱不歸自己管未經相關部門的允許便擅自挪作他用,管理部門又將如何處理?此後,記者找到了負責該停車場建設的牽頭單位南昌市東湖區城建局,該局辦公室張主任表示,有關贛橋南路停車場雖然該局是牽頭單位,但此事並不歸該局管理。東湖區城建局只是在下達任務的南昌市城管委與負責建造的七里村之間起一個承上�下的作用,且停車場管理權已移交給了南昌市。在南昌市城管委,城管委工作人員建議記者向東湖區城管局咨詢反映該事。"這個事不歸我們管,你還是問一下城建局。"南昌市東湖區城管局辦公室負責人說。一邊是建好的新停車場,一邊又將建好的停車場挪作他用。作為建成近3年,違規改變使用性質的贛橋南路公用停車場將何去何從?本報將繼續關注。self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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