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8日 星期六

積極看待新《旅遊法》帶來的市場調整

湖北日報訊 李朝暉新《旅遊法》將于10月1日正式實施,存倉"十一"黃金周到來前的這段時間,受其影響,國內各大旅行社紛紛計劃提價維持經營收入,旅遊市場價格普遍上漲,漲幅從20%到80%不等,以往新馬泰、韓國等購物線路的價格翻了一番。表面上看,新法的實施和黃金周的到來使得市場價格上漲,但理性分析,新法的實施是以保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為出發點,價格的上漲最終會合理回歸到旅遊產品價值上來。因此,我們大可不必驚慌。首先,價格雖上漲,但總費用不會增加。長時間以來,國內旅行社的利潤大多靠購物和自費項目來支撐,因此"零負團費"、強制購物等行為一旦被禁止,旅行社將利潤納入團費就成為必然。而新法的實施將消除�多隱形消費,消費者擁有了更多知情權和選擇權,看起來報團門檻費提高了,實際上少花了冤枉錢。其次,新法實施必將加快行業洗牌,促進旅遊市場的良性發展。目前全國旅行社行業處在小、弱、散的狀態,沒有形成合理的經營體系,生存發展的本能使得行業惡性競爭普遍存在,黑暗操作屢見不鮮。新法實施後,行業規範要求提高、遊客服務需求加大、競爭日益公開公平等因素使得旅行社面臨一定的生儲存困境,尤其是一些不規範的經營者將面臨很大的壓力和挑戰,行業洗牌勢所必然。新法的實施必然促使旅遊行業重新建立新的動態平衡,必然導致行業優勝劣汰,必然帶來團費的理性回歸、服務品質的提升和良性盈利模式的建立,無論對旅遊經營者還是遊客而言都是利好消息。最後,新法加大了對行業不法行為的懲治力度。過去,在新法未出台之前,雖有《旅行社條例》、《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等行政法規,約束力不強,監管和懲治力度不大,一旦遇到旅遊方面的問題就顯得心有餘而力不足。在這種背景下,新法的出台適應了旅遊市場的需求,告別了無法可依的尷尬,意味著對旅遊行業的規範約束上升至了法律層面,將有效制約旅遊行業內"零負團費"、強制購物、自費、宰客欺客等久存亂象,更有利於保護遊客的合法權益,促進旅遊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當然,新法的實施對於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同樣帶來了挑戰和要求,黃金周是新法實施的重要節點,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堅持"宣傳"和"懲治"兩手抓,一方面加大新法的宣傳力度,擴大新法的覆蓋面和影響力;一方面加大懲治力度,積極受理旅遊投訴,重拳查處違法行為,努力規範旅遊市場秩序,從而營造"明白消費,快樂旅遊"的良好氛圍。self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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