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8日 星期六
市人大代表、條例參與制定者王燦發:應建環境公益訴訟制度
市人大代表、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見圖)參與了《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的制定起草,昨天下午的市人代會海澱團小組討論會上,他是全組"熱門人物",成了代表們爭相咨詢的對象。六大亮點王燦發代表在小組審議時發言說,《條例》有六大亮點。第一,條例開創性確定了環境優先,即經濟發展要讓位於大氣汙染防治。"如果能調和,協調發展;不能協調時,犧牲經濟,保護環境"。第二,條例在職責上將政府作為主要責任人,落實政府對本轄區的環境質量負責。第三,設立了總量控制和排汙許可交易制度。排放交易制度是提高排汙效率的經濟手段,而非減少汙染物排放的措施。第四,對不同的防治對象規定了具體的管理措施,對固定源、流動源、地面揚塵、焚燒�稈都有具體管理措施,"能夠想到的,都往裡面寫了"。第五,強化了法律責任的追究,加大了處罰力度。第六,根據北京市特點改變了原有的篇章結構。三個不足王燦發還認為,《條例》在有些方面還需要完善。第一,《條例》沒有規定保證大氣汙染防治的財政投入,"沒有財政投入,規定再多的措施都沒用,應該有這一條根本措施"。他舉例,工廠關了卻解決不了別人就業,那怎麼關?還是要有財政保障。第二,沒有規定公益訴訟制度。公�可以檢舉舉報,對方不理你怎麼辦?要解決"舉報了白舉報"的問題,這就需要一個制度,也就是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第三,部門的分工不太明確,沒有明確到哪個部門,所有都是市政府的事。每個部門做什麼,法律里應該明確下來。只有政府做什麼和環保局做什麼,最後還是做不好。晨報記者 王海亮建微信平台實時舉報蘇東林代表建議建立一個微信舉報平台,實時舉報大氣汙染。鄧佑玲代表則提議,以小組反映統一意見:"還是要重罰,要加入按日計罰。我們北京不能落後重慶和深圳,再落後就又回到原點了——我們無處躲藏!"王燦發代表總結說:我們的建議有三條--有關部門的明確職責、保障大氣汙染防治財政投入、多次違法不改正的要規定按日計罰。"還加一條,按照處罰的比例來進行獎勵。"李萬祥代表補充。組長常大光徵求意見,"大家同意嗎?"代表們一致發聲:"同意!"常大光表示,將把代表們審議的意見提交上去。"法律內容應該體現全市人民的意志,那就是我們希望呼吸乾淨的空氣。說白了,第一,法規要管用;第二,法規出來,要有人管這個事"。晨報記者 王海亮■代表熱議大氣條例市人大代表談緒祥:加大落實治汙情況公佈力度市人大代表、大興區區長談緒祥認為,完全用PM2.儲存5濃度作為考核指標有待商榷,應加大清潔空氣措施落實情況的公佈力度。"我們有信心打贏這場仗,但考核目標應該合理明確。"談緒祥表示,在目前階段,加大環境汙染治理要逐步推進。他認為,僅僅發佈PM2.5的數據不夠科學,應該加大力度宣傳各級政府在落實清潔空氣的措施。晨報記者 肖丹市人大代表張貴林:明確禁止露天燒烤區域市人大代表、北京住總集團董事長張貴林指出,有效治理大氣汙染,應對汙染來源進行分層,明確汙染的構成,分清外圍城市和本城區產生汙染物的比例。他認為,《條例》應在實施中逐漸修改和細化,加大執法力度。"《條例》中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政府劃定的禁止範迷你倉內露天燒烤食品,但沒有明確哪些屬於禁止區域"。晨報記者 楊奕市人大代表佟麗華:防治汙染應像治理酒駕佟麗華代表說,《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中,39個條款涉及到法律責任,這麼多"罰則",是地方立法的重大變化。佟麗華認為,要想低成本地貫徹好這個《條例》,樹立法律的權威,可以拿出3個月時間,像治理酒駕一樣樹立權威。如果這個《條例》發佈後,處罰慢條斯理,那麼在3至6個月後,執法成本就會直線增加。《條例》中規定了那麼多罰則,但按照現在的執法人員編制,就算再增加兩倍也很難貫徹。法律特別重要的一個功能就是震懾作用,要像治理酒駕一樣,拿一些案例"開開刀",同時擴大宣傳面,就會成效顯著。晨報記者 韓娜市人大代表祁紅:高效利用能源也可減排市人大代表祁紅表示,防治,顧名思義,發生之前是"防",發生之後是"治",而"防"是關鍵。"人類活動就不能避免燒煤、燒天然氣,但為什麼德國、瑞典、荷蘭、比利時等歐洲國家都在燒煤,卻不像我們汙染如此嚴重,原因就在於人家研究的是技術。如果我們的能源利用率能提高到60%就已經足夠,充分燃燒也就減少了排放。以後我們照樣燒煤,空氣質量、PM2.5也照樣達標"。晨報記者 彭小菲市人大代表潘石屹:建議出台室內PM2.5標準市人大代表、SOHO中國有限公司董事長潘石屹說,經過調研,北京人每年在室內的時間要占到90%以上,如果室內空氣的汙染嚴重,對人傷害很大。而且室內的空氣完全可以過濾,花費在每平方米10元左右。他建議出台室內PM2.5標準。潘石屹介紹說,他在銀河SOHO寫字樓安裝了室內新風系統後,室內PM2.5濃度僅為5微克/立方米,遠低於國家標準。他呼籲政府部門儘快出台室內空氣質量標準,給公�更加明確的健康指導。晨報記者 王萍市人大代表張衛星:應恢複煙花爆竹禁放令去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導致京城空氣質量接連"爆表"。市人大代表、民政部國家減災中心主任張衛星提出,《條例》草稿中提出,"在大氣受到嚴重汙染,可能發生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緊急情況下,市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發佈大氣汙染公告,採取強制性應急措施"。考慮到近兩年京城霧霾天氣加重的情況,應該借此次《條例》出台之機,對煙花爆竹恢複禁放令。保護大氣質量,人人有責。晨報記者 王萍釋疑人大法制辦:應當就是必須晨報訊(記者 張璐)"《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倡導性條文比較多,約束性條文比較少,條文中更多的是應當怎麼樣,而非禁止怎麼樣。我個人認為,這裡應該用'必須'。"朝陽團代表閔慶文說。昨日,不少代表在審議《條例(草案)》時,都提出了這個問題。市人大法制辦主任李小娟昨天下午來到朝陽團與代表交流。她說,應當、必須和可以三個詞在立法中使用頗多。在早期立法過程中不是很規範,"必須"一詞使用得較隨意。隨著立法逐漸成熟,大家對這幾個詞作了研究,設定行為規範,認為"應當就是必須"。在全國人大後期制定的立法技術規範中,對於數字使用、法規名稱等作了規範,一般不再使用"必須"一詞。李小娟說,"可以"是一種賦權性條款,可以做的事情也可以不做。一般在處罰上作這個規定,比如"責令改正,可以處某罰款"。self sto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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