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十六日電】台北消息: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內收受廠商新台幣三千萬元賄款,
儲存嘉義地檢署經一年○十五天的偵辦,十六日依貪汙等罪嫌將張花冠提起公訴。三千萬助取科技園張花冠被控在"立委"任內,以協助廠商取得"嘉義縣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土地的地上權設定、展延融資為由向廠商索賄,先後收受廠商潘忠豪新台幣三千萬元賄款。檢方指出,張花冠為了掩飾犯行,先透過他人帳戶兌現,再指示不知情的"國會"助理以小額現金方式提領,接著再轉投資,獲利所得再存入第三人帳戶。檢方表示,張花冠聲稱這筆賄款是她先生曾振農生前向潘忠豪借的,由她向潘忠豪取款後,交給擔任副總的周姓華僑,由周姓華僑交給人在
新蒲崗迷你倉埔寨的曾振農。但是,檢方進一步詢問周姓華僑的真實姓名與年籍,張花冠竟表示不知周姓副總的真實姓名年籍,有違常情。向外稱遭政治起訴檢方傳訊潘忠豪,潘忠豪承認有匯款三千萬元給張花冠,但聲稱是張花冠以自己需用錢、以及丈夫曾振農在海外投資需要資金為由所借,他並不認識曾振農。檢方指出,張花冠當時身為"中央"民代,竟利用職權及實質影響力,從中受賄、洗錢,到案後仍飾詞否認、供詞避重就輕,顯無悔意,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以維官箴。不過,張花冠在遭到嘉義地檢署正式起訴後,卻立即向外發聲明表示,這是政治起訴。她說,從上任以來,一直感覺到有一隻黑手在幕後操弄,企圖用司法影響縣政。這次檢方的起訴,就是政治起訴,她一點都不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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