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 星期一

破解城鄉二元結構,讓廣大農民共享現代化成果—— 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

本報記者 李 亮今年前3季度,迷你倉我國農民人均現金收入達7627元,扣除物價因素實際增長9.6%,高出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速2.8個百分點。預計全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勢頭,增幅有望連續4年超過城鎮居民收入增幅。這些年,我國農民收入連年增長,農村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但是,城鄉二元結構尚未根本改變,成為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主要障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為城鄉發展一體化描繪了清晰的藍圖,明確提出"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農村改革30多年來,工業化、城鎮化加快推進,農村大量勞動力走進城市,"誰來種地"、"怎麼種地"、"以什麼組織形式和方式種地"的問題日益突出,我國已經進入了通過創新農業經營體系,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增強農村發展活力的重要時期。據統計,到2012年底,我國農村承包集體耕地的農民家庭約2.3億戶,其中約4440萬戶發生了耕地流轉行為,占承包農戶總數的19.32%。目前仍在耕地上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民家庭約1.9億戶,他們經營的耕地面積占農村家庭承包耕地總面積的92.5%。數據表明,農民家庭仍是我國農業最主要的生產經營主體。但隨著農業勞動力的轉移和農戶承包耕地經營權的流轉,其他各類新的農業經營組織形式正在快速發展。目前,全國已發展起農民專業合作社68.9萬個,入社成員5300多萬戶;各類農業產業化經營組織30余萬個,帶動農戶約1.18億戶。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錫文認為,農業經營主體的多樣化,是農業向現代化演進過程中的必然現象。一方面,由於農業人口的轉移,原來各家各戶的耕地承包經營權有了流轉和集中的可能;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農產品開始走向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生產。這兩方面的變化,都在加速各種新的農業經營組織成長。從實踐看,目前我國農業經營體系創新主要有3類形式:一是通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擴大家庭經營的土地規模,如發展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二是通過"耕、種、收等主要環節靠社會化服務,日常田間管理主要靠家庭成員"的方式,擴大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規模;三是發展多種形式的合作與聯合,既有圍繞某些特定農產品生產、銷售、加工而展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也有實行土地股份合作制的農業生產聯合組織。我國人多地少,不具備世界上一些國家可以發展大規模農場的基本條件。加上農業基礎薄弱,科技水平較低,多數農民工家庭短期內還不可能完全放棄對承包耕地的經營權,因此,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面臨諸多複雜情況,各地應避免一哄而上,要在積極的探索中穩妥推進。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前不久,安徽決定在20個縣(區)開展農村綜合改革示範試點,探索推進徵地制度改革,制定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收益分配使用管理辦法,提高農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確保被徵地農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長遠生計有保障。進入新世紀以來,通過取消農業稅、實行農業補貼政策等,工農城鄉關係逐步走向協調。但是,由於多方面因素的影響,農民的轉移性收入增mini storage緩慢,財產性收入增長乏力,增收出現困難。為了縮小城鄉差距,讓農民更快地富裕起來,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首先要通過一系列政策措施,讓法律已經賦予農民的財產權利得到充分保障。農村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等舉措,都為保障農民的財產權利奠定了重要基礎。其次,要建立更好的制度,使農民的財產權利得以更好地運用。為此,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的過程要防止走偏,防止眼睛只盯著農民的土地。農業部部長韓長賦日前強調,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一定不能誤讀為"農地入市",要把握好3個限定詞:一是限定集體的經營性建設用地,並不是集體的所有建設用地,更不是建設用地之外的其他耕地;二是符合規劃;三是符合用途管制。落實"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有很大難度,要堅持"頂層設計"與"摸著石頭過河"相結合,時刻想著維護農民的利益。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城鄉要素交換不平等由來已久。勞動要素方面,進城務工農民沒有實現與城鎮職工同工同酬,相同勞動崗位農民工所得收入只相當于城鎮職工的一半左右。土地要素方面,農民城鄉土地交換中得到的補償較少。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調查,農民拿到的徵地補償款只占整個土地增值收益的5%至10%。資金要素方面,農村存款資金大量流向非農產業和城市,農民長期面臨"貸款難"的困惑。城鄉要素交換不平等,是制約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重要障礙。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陳錫文認為,一要通過體制機制創新,解決農村土地徵用中農民補償過低、農民工同工不同酬、農村金融服務不到位等問題;二要實現教育、衛生、文化和社會保障等公共資源對農村的均衡配置。首先,要維護農民生產要素權益,保障農民在勞動、土地、資金等要素交換上獲得平等權益。土地問題上,要改革徵地制度,不能繼續靠犧牲農民土地財產權利來降低工業化城鎮化成本。解決農村"金融失血",首要任務是建立機制,把農民的錢留在農村、用在農民身上,讓更多的民間資金能夠進入農村。推進農民工市民化,推動城鄉勞動力同工同酬,逐步實現同城同待遇。其次,由於農產品特別是糧食的市場需求彈性不足,與工業品等其他產品相比缺乏市場價格優勢,相同數量的土地和資金從事糧食等農業生產所獲收益遠低於其他產業。因此,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改革農業補貼制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是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的重要方面。而且要鼓勵社會資本投向農村建設。有利於彌補農村儲蓄資金、勞動、土地等生產要素外流對農村發展的影響,有利於彌補公共資源配置的城鄉不均衡對農村發展的影響。小康不小康,關鍵看老鄉。在我們這樣一個有9億多農民的國家,城鄉發展一體化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毋庸置疑。13億人口的中國實現城鄉發展一體化,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歷史任務,更需要我們腳踏實地、砥礪前行。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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