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8日 星期三

異鄉的米飯之一

一九八二年,迷你倉算算轉眼已經超過三十個年頭,我被工作的報社「突然間」調派到美國去。派去工作的地方是世界大都會紐約,參與的任務則是加入準備得如火如荼的「美洲中國時報」,我說「突然」,是因為我雖然參與了許多新報紙的籌備工作(包括赴美開會),但一直以為自己的角色是「在台支援」,並不知道有一道新的命令正等著我。 一天中午,天威難測的老闆單獨請我吃中飯,吃到一半他放下刀叉(吃的是西餐,你猜對了),看著我說:「宏志呀,你看,我已經七十好幾了,再做也沒有好久了,你知道美國這一仗是我的最後一次頂重要的工作…。」我說:「是的,余先生。」(余老闆說的也不是事實,因為他後來又整整工作了二十年…。) 余老闆停下來,炯炯有神的眼睛穿透我:「這是我的最後一役,我對你有一個請求,希望你不要拒絕…。」我內心一陣茫然,不知道吉凶,但也只能點頭:「是的,余先生。」 「我要調你到美國去,那裡需要一個這樣的人,你明天就去…。」 這的確不在我的想像之中,倒不是我對去美國有什麼不情願,而是美國報紙已經籌備好一陣子了,所有工作人員早就各就各位,都已經要出報了,這個命令姍姍來遲,是怎麼回事?因為心理上沒準備,一時之間也不知道怎麼想像美國的工作與生活,而且一到就得出報,不像其他工作人員都已經到任三個月了,生活上也早已安頓好,可以全心投入工作,我要如何消除這個落差?更重要的是,我要如何「明天就去」?我有一家老小要安頓,一屋子東西要處理,更何況,我連赴美工作的簽證都沒有…。 但老先生的意志不容拂逆,單獨請吃中飯告知消息已經是很大的尊重;加上那是個「去去去,去美國」的年代,調派美國意味著人生的「升級」,再回來時就是「海歸派」了,「有企圖的」年輕人是不該拒絕的。雖然很多瑣細一時之間無法想透,余老闆接下來說的諸多期許也沒有完全聽懂,但我也只能恭敬地回答:「是的,余先生。」 我當然沒有能夠「明天就去」,但也只花了一個星期,我就「家破人亡」,沒有工作簽證,就直接要赴美工作了(報社同事說,沒關係沒關係,報社會在美國幫你找律師來辦手續,但這個錯誤決定影響我後來生活甚巨)。一星期之內,我把老婆送回娘家「保養」,把已經接來台北同住的雙親再度送回鄉下,把未到期的房屋租約找到朋友承接,把近萬本藏書裝箱分四處寄託到朋友家中…。 我不曾出國讀書,但這一刻,我像個即將出門的留學生一樣,把全部家當拿到衡陽路的銀樓轉換成一張美金支票(地下銀行比正式銀行有效率得多了),帶了一點私人衣物,帶了各種未來可能會用到的中文工具書(還包括一本柯旗化的《新英文法》),當然,還有一隻全新的「大同電鍋」。 這些行李反映了我對異鄉生活的想像,帶了文法書是對自己的英文是否「堪用」的懷疑,帶了電鍋則是相信在台養尊處優的生活要結束了,在昂貴的美國社會你必須樣樣事自己動手…。但我也不害怕,這是我人生最早的「遠行」,我並不知道要害怕什麼;我本是個鄉下來的土包子,對世界一無所知,那自存倉沒有關係,我不怕丟臉,什麼都願意學,畢竟我也才是青春無敵的二十六歲。 到美國的路途沒有想像中順利,光是在洛杉磯轉機就連錯二回,第一回是盛情接待的老友送我往機場的途中迷了路,結果沒能趕上應搭的航班;改搭的飛機在升空一個鐘頭後,機長宣布引擎故障,必須重返洛杉磯機場。折騰一番之後,我再搭上飛機的時候已經是半夜二點,而且飛機的目的地也不是紐約,而是芝加哥(機場的工作人員說,你們在芝加哥下機之後,向櫃台人員解釋你們的情況,他們會協助你們到達目的地)…。 天色微光時,我心情忐忑抵達芝加哥機場,在長長的等待隊伍裡我一直在「組織我的英文句子」,我不知道「轉機」怎麼講,我不知道如何用英文解釋我為什麼在這裡,還有,我要如何讓他們知道我有一堆行李也要跟著我到紐約,這些全是從前在學校沒讀過的英文。 但吉人自有天相,等到快排到我的時候,隊伍前一位美國旅客也要前往紐約,也有行李要轉,我偷聽到所有內容,輪到我的時候,我指著前一個人說:「我的情況與這位紳士完全相同。」(I have same situation like this gentleman.)櫃台人員點頭微笑表示同情,立刻埋首電腦處理我的機位和行李,不再問話,我那些尚未組織成形的英語句子就用不到了。 再度折騰若干時光,我搭乘的飛機終於抵達紐約,已經是下午二點,我在機場打電話給報社,接電話的是周天瑞,天瑞在電話那頭氣急敗壞:「宏志,你在哪裡?我們二次派人接你都沒接到人…。」我抬頭看機場外頭的大字,說:「我好像在一個叫拉瓜什麼的機場。」天瑞說:「那是拉瓜底亞機場,你站在那裡不要動,看好你的行李,我馬上開車來接你。」 一個小時後,我們坐在路邊的一個美式Diner的卡座上,我在車上已經和他說明航班的諸種意外經過,他一面笑說:「你一定餓了,把行李留在車上,我帶你去吃一點東西。」我看著那張充滿了陌生菜名的菜單,了解這將是我未來美國生活的新內容,我點了一份三個蛋的西班牙蛋捲,加上一份義大利蔬菜湯,還有一杯咖啡。 那時候美國還不曾興起二次的「精品咖啡革命」,一次指的是「星巴克」在九○年代掀開的義式重烘焙咖啡革命,一次指的是近幾年美國出現的淺烘焙手沖咖啡的革命(代表性咖啡店包括像「知識分子」或「藍瓶子」之類的),八○年代的美國咖啡和五○年代或六○年代的咖啡沒有兩樣,都是「如水一般」的咖啡,一方面是味淡如水(補充水分的功能遠超過品嘗咖啡的意義),一方面則是像自來水一樣源源不絕,服務生手持咖啡壺到處巡邏,見你咖啡杯有水位下降的趨勢,不由分說一律加滿。 而我在台灣喝的是七○年代的「蜜蜂咖啡」,那是一杯一杯用「塞風」煮出的咖啡,味道濃烈許多,價格也高出許多。像水一般的咖啡是我的美國新生活,我很快就適應了,而且變成了我在美國最重要的習慣,我是任何時刻都要一杯咖啡在手了。 但是那一碗(還是一碟)義大利蔬菜湯,我喝了一口,不但番茄味十足,裡面竟然還有米粒…。(待續)迷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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